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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我的八年级作文锦集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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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的八年级作文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选我的八年级作文锦集6篇

我的八年级作文 篇1

黄昏时的天空是最美的,一群群大雁整齐而有序地快速前行,而一只小鸟却孤独地在天空四处游荡,像一个找不到家的孩子。孤独,是一种不寒而栗的黑色。

小学时的我早已习惯被众人簇拥,在人群中闪闪发光。小学的我跟孤独完全扯不上边,我有很多的朋友,一起上学,一起玩耍,一起上厕所,一起放学……我从不会独自一人,也不可能独自一人。

人总是要长大的,可我们都不希望长大。上初中后,太多的“一个人”让我感到感到难过和那前所未有的孤独感。刚开分班后,班里没有一个认识的。上厕所都是我默默地离开自己的座位,静悄悄地离开同学们的欢声笑语。走廊就像一条走不到心头的时空隧道,看着周围三五成群的同学结伴而行,唯独只有我一个孤独地走着。心酸在我心底泛滥,孤独的阴暗时刻着我。我看着天空那耀眼的光芒,暖和的阳光似乎根本照不到我的身上,覆盖不了那深沉的阴暗。

我讨厌这孤独,讨厌那可怕的黑色,讨厌默认下孤独行走的我。孤独就像一个深渊,让我在黑暗中徘徊,迷茫。直到那一天,一只小鸟的垂死挣扎让我恍然大悟。那是一个狂风大作,倾盆大雨的午后,我被恐怖的雷声惊醒,站在空前看窗外的“风景”。这灰暗的天空又让我想到了孤独的自己,一丝丝忧伤的情直涌心头,真想哭!突然,我被窗外的一只小鸟吸引住了。它被狂风击倒在草丛上,大雨打落在它的身上,黑色的毛被冲刷过后显得耀眼。我本以为它肯定会听天由命了,却意想不到它用翅膀使劲扑拍着,想再次飞向天空。它坚持不懈地尝试着。一次,两次,三次……“啊!它终于飞起来了!”我忍不住拍手叫好。它从击倒在地飞起来的过程中都始终是自己一个,它靠自身的力量再次在天空滑翔。灰蒙蒙的天空,它那一身包围光亮的羽毛显得那么漂亮,它也是孤独自在的一个,可那不是孤独,而是独立。

是啊!一个人并不是孤独,而是一种孤独背后的独立。孤独并非是黑色的,是五颜六色、是万丈光芒的彩色。当我享受一个人的安静时,当我享受一个人的快乐时,当我享受一个人的独特时,那并非是孤独的黑色,而是孤独的另一种成长,那是七彩的颜色。一只独行的小鸟也许欣赏到了一群大雁匆忙而无法看见的风景,享受到了一群大雁无法拥有的自由。

我改变了孤独的色彩。

我的八年级作文 篇2

魅力,它是一种本色,它不需要经过任何华丽的包装,也不需要任何的假意外表,真正的魅力是一种自然的美丽。魅力是一种由内到外的一种气质,是一种内在美、心灵美,而不是外表美就是有魅力。

我知道一个魅力的人物,她是南北朝时期的女将,她巾帼不让须眉的魅力,让我敬佩,让我有深深的崇拜感。我认为她是女生中魅力最具代表的人。她就是《木兰诗》中的花木兰。

我在七年级时学习了这篇文言文。让我见识了真正的魅力。花木兰的父亲是一位军人,有天晚上她看见军中的文告,要大规模地征兵。军中的文告有很多,每卷上都有父亲的名字。父亲没有大儿子,木兰没有长兄,父亲年纪大了,不能上战场。所以,木兰替父从军,她女扮男装,从此开始了她长达多年的军旅生活。

她一路出发,没有女子娇气,却有不同女子的豪气与气魄。去边关打仗,是一件艰难的事情,木兰却无所畏惧。木兰不仅要隐瞒身份,又要随同伙伴一起去打仗。每当想起自己对回家的渴望,对亲人的思念,杀敌报国的使命,就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信念。她最后完成了使命,面对财富和官职,她选择了回家孝敬父母,可见得木兰的善良。

木兰替父从军的这个决定让我对她刮目相看,因为这并不是一个女子轻易做到的。她勇于上战场的这种勇敢、爱国爱家的精神,值得学习。木兰这一爱国爱家、不慕名利、深明大义的巾帼英雄的形象,体现了她勤劳、善良、勇敢、纯朴、刚毅的优秀品质。

我觉得魅力就是一种心灵美,关于“魅力”,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解读。我认为魅力真正的含义并非是外观,而是内在。如果你看人,只看外表,不看内在,那么你就是大错特错,外表美并不一定是心灵美。

魅力,就在我们生活当中,只要你善于发现、观察,你就会发现生活中存在的魅力。

我的八年级作文 篇3

我在小时候是一个调皮可爱的小女孩,现在我是一个勇敢聪明的小学生。我现在和以前不一样了,因为我长大了,我的内心也变了,所以我个人也变了。不一样的我非常的棒。我来带你们回忆一下我怎么不一样了吧。

我要开始了,小时候的我是小小的,皮肤白白的。身体各个部位都很小,我那时不会写字,不会自己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会说话也不能走路。因为我根本就不会。我不能帮妈妈做家务活,也不会识字,只会哇哇大哭。不能说我心里的话或心里想说的话。我非常的伤心。那是我只是一个很小的小女孩。什么事都不懂。

现在我是一个四年级的小学生,我已经不是小时候的我了。我现在是一个大孩子。会写字,身体的各个部位都变大了。会做我自己想做的事情了。会说话,会走路,我还会帮妈妈做家务活呢。非常棒,以前我不会的现在我都会了。我非常开心我现在是一个小学生,而以前我是一个小女孩,我和以前不一样了。我比以前棒了许多。

我们来比较一下现在的我和以前的我是不是不一样了。如果我是一条瀑布,从前我是一条小河,人们在山中见了我,一点都不开心,因为只有下雨的时候我才会有水,如果下雨了我会变得更加大,之后我有了努力,成为了一条碧绿的大河,水比较大,如果下雨了我会变得更加大,我越变越大有的人会在我的怀抱里玩耍做游戏,经过我的更大努力我变成了一条瀑布,许许多多都从远方来看我。都要和我合影。他们不舍的离开我,因为我很漂亮。

我就像一条小河变成了一条大河又变成了一条瀑布。

想要说的是;世间所有事物都会在时代的变迁中不断地变化着。我也一样,从婴儿变成了爱美的女生,从什么都不会的幼儿园小朋友变成了一名合格的四年级学生。我会在未来成长的路途中细心快乐的生活,让自己在成长中懂得更多,学到更多!

我的八年级作文 篇4

有的人,渺小到尘埃里,也总会展现出迷人魅力,吸引你靠近。

他说话结结巴巴,就像古人似的说话要用“呃”打头;长得不算好看,总之不至于风流倜傥;皮肤从小时候的“白嫩”到现在的“黝黑”,真是由白薯到土豆的蜕变;他的牙说不清是“天包地”还是“地包天”,总是一笑便“牙龈”毕露。但他是真正的一匹黑马,又是真正的一只神鸟,一鸣惊人,其实你想了解他,效仿他,靠近他,崇拜他。

那一次上公开课,一道易错方程难住了许多人,一个同学回来还在研究自己的错因。那道题我没错,可按那同学的思路走下去真找不出原因。我之后并没有仔细去琢磨,而是告诉自己,自己能做对就可以了。而他呢,当时已在数学方面“独霸一方”的他,并没有放手。一整个课间,他都死盯着那道题。突然,土豆又有了新生的迹象,他兴奋地欢呼着,带着满脸的笑容“揭开谜底”。不得不说,他说的每一条,每一处都严谨认真,没有漏洞。

还有一次,我本已下定决心,考完数学不找他对答案,还是和他碰着了。见他时,他手里还拿着笔,身边并没有草稿纸,仅一个劲儿往手上写。他在研究卷子上那道压轴题,虽然他无疑做对了,但他还要去思考。我们上前与他搭话,他只说:“等等,等一下。”接着,便继续钻探,现在想,倒有几分闻先生的风韵了。他在想,我也想,我想明白了一个困扰我已久的问题:他为什么数学好?思维严谨,立体抽象?不;积累丰富,学富五车?不。真正的原因,就是现在的一分一秒,同样的一米长的路,我仅是脚步前进了一米,但他的思索引领大脑前进了不知多少个一米。

这样一个微不足道的人,带着对学习的严谨与对知识的渴求,化身万道光芒,让我不由想去敬佩,靠近。

我的八年级作文 篇5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

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

谁言寸草心,抱得三春晖。

每当我读起这首千古绝句时,心情就无比激动,古诗中所描述的这位伟大的母亲不就是我母亲的写照吗?是啊!我的母亲既不是什么干部,也不是什么伟人,还不是人们故事中所写的那种优秀人物;她没有漂亮的面孔,没有惊人的业绩,但她却是我学习的榜样,我心中的楷模,因为她有一颗善良的心,她无愧于娴妻良母这个称号。

短短的假期生活使我感受颇深,我看到了一个勤劳的母亲,一个任劳任怨的母亲,当我想起往事时心情却怎么也不能平静,此时一些往事浮上心头。

我们家里地虽然不多,但是活却不亚于其他人家,我们家里有五亩地的'果园,又有30箱蜜蜂,母亲不仅是操持家务的能手,说句不谦虚的话,她还是养蜂专家呢!不信你看,每当别人正在吃中午饭时,母亲却在太阳的暴晒下看她一手培养的蜜蜂。

天只要一晴,母亲便要和父亲一起缴蜜了,家里只有母亲和父亲管理着它们,我们谁也不敢靠前,因为蜜蜂会咬人的,只要你被它们咬上轻者如针扎一般痛,重者会让你肿上两天,全体发痒,真可谓疼痛难当,可是母亲却不。有一次我问母亲:“难道你就不怕被咬吗?”母亲笑了笑说:“蜜蜂是不咬我的。”此时的我真有半信半疑,蜜蜂怎么会不咬妈妈呢?难道是因为母亲是它的主人才手下留情的吗?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使我找到了答案,那就是根本不像母亲说的那样,蜜蜂是六亲不认的,他要发起浑来,可不管你是不是它的主人,总要给你几口。因为我亲眼看到了一次,几只蜜蜂围着母亲转,害得母亲只得到屋里暂时躲一躲,等蜜蜂消了气在出来,有人说你母亲不也是怕咬吗?其实并不像你所想象的那样,如果蜜蜂咬了人,它就会死去,母亲是不愿意让它死掉才躲的。蜂咬人是有毒的,但毒却对人有益的,母亲就是靠蜂毒治好了许多老病,例如腿病,牙病等等,你看,母亲养了蜂,为人们提供了优质的蜂蜜,而蜜蜂又治好了母亲的病,这不是一举多得吗?这更增强了母亲养蜂的信念。

是啊!晴天母亲闲不着也就罢了,就是雨天也难以休息,在雨天里母亲又要为我们父子几人洗一洗,缝一缝,补一补。说到这有一件事不知还该不该提,但我却总也忘不掉。那是在今年七月十三日,天上下了足足有半个小时的暴雨,别人的家里都进水了(此时的我在异地求学还没有回来,大水以没过腰部往上)母亲怕我正从外地赶回来而淹着,他在雨停后步行到距家五公里开外的邻村去接我,她左等右等也不见我回来,别人劝她:“你回家吧,你儿子不会回来了,”她还是不放心,她又到十公里开外的枯榆树村给我打了电话,确认我没有回来时才放心,在电话里对我千嘱咐万叮咛:“下雨天千万不要回来,路上要当心雨,遇到雨要等雨过了在走”说完后才独自回到家里。当我听后,十分受感动,不争气的泪珠如断线的珠子般滚落下来。

母亲就是这样想别人之所想,急别人之所急,为别人想的多,却从不为自己考虑,我想向世人高呼:“妈妈,我永远爱您,您是天底下最优秀、最伟大的母亲。”

我的八年级作文 篇6

俗话说:“成者为王,败者为寇”。可我却喜欢兵败乌江自刎的西楚霸王项羽,因为他是英雄。也许有人会这样反驳我:汉王刘邦才是英雄,因为楚霸王项羽输给了他。但我认为项羽虽然失败了,依然不失那气吞山河的英雄气魄。

我喜欢项羽,是因为他年少时就表现了远大的志向。少年时的项羽与叔父项梁看见秦始皇巡游江南时就说:“吾可取而代之”的惊世言语,可见他的志向远大。他身材魁梧,高大勇猛,吴中郡的青年都很怕他,十八岁时就能够举起千斤重的铜鼎。而且他还是个爽快、仗义的人,致使许多年轻弟子对他心服口服,甘愿归顺于他。为报国恨家仇,青年时就跟随叔父项梁起兵反抗暴秦。为实现自己的远大理想亲率大军东征西讨,亲自指挥并参与大小战役七十余次。破釜沉舟、巨鹿之战让各路诸侯汗颜。而刘邦只是一个市井小人,小混混而已。即使后来先是当了汉王,最后做了皇帝,也只不过是凭借自己的狡狐之术和借助一班得力干将才夺得天下罢了。

我喜欢项羽,是因为他心眼好,心肠直,想到什么就做什么,这也是英雄本色。鸿门宴上,因为他心肠好就放走了刘邦,而且他很有大将风度:“一言既出,四马难追。”说放刘邦就放刘邦!范增几次说杀刘邦他都没下令,这是多么豪爽的男子汉气概!而刘邦呢?贪财好色,一肚子的坏水。还在乡里时,去酒店喝酒从来不付账,一遇到急事就没了主心骨,几次被霸王打得落花流水。如果不是依靠着张良的妙计,他也许早就去见上帝了。鸿门宴上,他简直服贴得像一条摇尾乞怜的狗,一进门就趴在地上,嘴里全是小人才说的阿谀奉承的话,席间项庄舞剑——意在沛公,更是让他吓得面如土色,气都不敢喘。倘若是项羽,会是这样吗?

我喜欢项羽,是他英雄末路时从不丢下跟随自己的人,有情有义。垓下战败,四面楚歌之时,他放弃了乘船渡江逃跑的机会,把生存的机会留给江东子弟兵。想的是不让战火再蔓延到家乡,给家乡父老带来生灵的涂炭。他还每时每刻保护着虞姬,不肯放下这个在别人看来是包袱的女人。而刘邦这个贪生怕死的小人在一次战败逃亡的途中,坐在车上嫌车跑得不够快,嫌坐车的人太多了,甚至能狠心把自己的亲身骨肉——年幼的儿子和女儿踢下车去。随从把孩子抱了回来,他又要再踢,这怎么能算是英雄呢?

我喜欢项羽,是他直到临死,也不向敌人低头,更不向江东父老诉说不幸,他心里只有愧疚,只有“无颜见江东父老”!自己被无数汉兵包围之时,项羽还要为自己所剩的28个士兵的生死而奋站到底。力竭之时,不愿让敌人的刀玷污了自己而引颈自刎,倘若是刘邦,恐怕早已跪地求饶了吧!

还是那句“何以成败论英雄!”说得好!西楚霸王项羽虽然死了,但他死得悲壮、死得轰轰烈烈!虽然他曾坑20万秦兵、斌义帝、掘秦陵、火烧阿房宫,但他推翻暴秦的历史功绩是不容抹杀的。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我喜欢项羽,他是人中的英雄,是鬼中的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