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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我的高一作文汇编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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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的高一作文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选我的高一作文汇编8篇

我的高一作文 篇1

每个人都会有一个他自己喜爱的职业,有人喜爱当一名空姐,有人喜欢当一名护士,而我喜爱的职业是做一名人民教师。

小时候,我的老师问我以后的职业会是什么时,我低下头羞涩的说:“我想当一名像老师您一样受同学们喜爱的老师。”后来,我渐渐长大,我越来越确定我以后的职业是当一名老师。特别是在高一历史公开课上,我的历史老师问我,我未来想做什么。我用铿锵有力和坚定不移的声音说:“我想当一名老师,和老师您成为同门。”我的历史老师当时笑了,并用她那温柔又肯定的语,鼓励了我,并让我好好努力,为自己的理想插上翅膀。

如今,我仍然在为我未来的职业而努力着。我每天都认真学好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盼望着有一天能够站在三尺讲台上实现我小时候就有的愿望。

我想当老师这个职业,有很多原因。一开始,我或许是喜欢老师这个职业所带来的福利。比如,有寒暑假,周末,工资高等等。但现在的我更喜爱这个职业所带来的价值。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书育人是一名老师的天职。我喜欢孩子们那渴望知识的眼睛;我喜欢在知识的海洋里和孩子们一起遨游,从而不知疲倦,乐在其中;我喜欢生活在永远有正值青春的少年中,这样我能告诉我自己:哪怕有一天的的外貌不再年轻,但我的心一定是年轻的,因为我的生活里围满了风华正茂的年轻人。

我喜欢老师这一个职业,我不求名满天下,愿求桃李满园。或许有一天你会在教室里看到我,那时的我,一定是站在三尺讲台,正用我平生学来的知识,带着祖国的花朵走向更美好的明天!

我的高一作文 篇2

“叮铃铃……”上课铃声响起,早读已经过去。老师迈着轻快的步伐来到讲台上了。

“上课!”老师喊道。同学们缓缓站起,然后有气无力地道:“老师好!”问候语同时也在门口响起,原来是同桌。只见他直挺挺地站在那里,背着一个看起来空瘪瘪的书包,头发乱得像个鸟巢,英俊的脸上有着一双炯炯的眼睛。

当同桌走进教室,来到最后一排,找到自己的座位,放下书包,在书桌上取出一本课本,打开来,然后迅速进入“钓鱼”状态。我静静地坐在一旁,不敢去打扰他,生怕他发起火来。

就这样,一堂课过去了。同桌已不再犯困,但却被老师叫进了办公室。临近上课时,同桌被放出来了,沮丧着脸对我说:“又要写检讨,没点新花样。”

很快,几百字的检讨被同桌“秒杀”了。在枯燥无味的课堂上,同桌再也忍不住了,开始哼唱起歌曲来。声音虽然很小,但不得不说很好听。

放学了,同桌早已收拾好书包,当老师宣布下课时,同桌马上抱起篮球,然后在我肩膀上重重一拍,说:“看我篮球场上大发挥!” 我和几个同学来到篮球场,看着同桌在场上迈着矫健的步伐,把篮球往对方球框里不停地投,大长己方士气时,我真为我有个篮球高手的同桌而感到自豪。

但同桌也有个令我讨厌的地方。每次他都会习惯地从我的书桌上拿作业去抄,但抄完后却不把它放回原位,而是直接扔在我桌子上。每次和他提起这事,他会讪讪地笑道:“下次不会了。”

记得有一次元旦晚会,同桌辛辛苦苦地练了一星期的歌,准备在元旦晚会上大放异彩。结果元旦晚会上,同桌果真如愿地大放异彩,赢得了台下所有师生的掌声。

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位阳刚、帅气、勇敢的男生,一个我熟悉的人。

我的高一作文 篇3

我的爷爷离开我们已经半年多了。当新年的爆竹声响起的时候,当大家围坐在年夜饭的饭桌前的时候,我们是多么想念爷爷啊!窗台上的水仙花开了,那是爷爷最喜欢的花。每个农历新年,爷爷都会早早就买好了水仙花,把它种在好看的小水盘中,看它们发芽,长大,开花……

今年,妈妈也买回了水仙花,虽然今年的冬天特别冷,可它依然盛开着,房间里常飘动那淡淡的花香,而爷爷已经再也闻不到了!

当医生告诉爸爸,爷爷得的是胰腺癌的时候,爸爸妈妈都惊呆了,他们不敢告诉爷爷奶奶。那段时间,他们回家前总是先在外面哭过之后才打起精神,回家安慰爷爷和奶奶,装做没事的样子。爸爸和妈妈都特别孝敬爷爷和奶奶,天冷了,总是买新的羽绒服、羊毛衫和新鞋子。奶奶常说,爸爸、妈妈给她和爷爷买的衣服一辈子都穿不完。爷爷住医院,爸爸妈妈跟医生说,要用最好的药。邻床的那位爷爷,因为家里没钱给他安那种方便打吊针的针头,吃了很多苦,手都打青了、肿了。而爷爷不必受这样的罪,因为爷爷用的是最先进的针头,埋在皮下,可以尽量免除皮肉之苦。爷爷常常跟病友说,儿子和媳妇真孝顺。为了怕爷爷在医院太闷,爸爸去买了小电视机,让爷爷可以常常看电视。爷爷难受时,爸爸会让爷爷靠在他身上,帮爷爷轻轻地拍背。爸爸妈妈还去了好几次杭州的灵隐寺,为爷爷祈福……

这一切,我都看在眼里,我也在心里为爷爷祈祷。虽然最后病魔还是夺去了爷爷的生命,可爷爷临终时是安详的。不知是不是上天听到了我们的祈祷,爷爷比医生所说的只有三个月时间多活了一年半,而且,至去世都不像其他胰腺癌患者那样痛苦。

爸爸说,爷爷从小就是个孤儿,在伯伯家长大,十一岁只身去上海前,爷爷是个江苏海门乡下的放牛娃。到了上海,举目无亲,爷爷寄人篱下当了学徒工,从早到晚地干活,夜里只能睡在别人的床底下。可是,爷爷认真干活,不怕苦不怕累,还用一点点休息时间自己看报,学习。后来竞去读了中学,高中毕业进而考上了大学,最后成为上海轻工设计院的工程师。

工作上爷爷任劳任怨,在家里,爷爷是好丈夫、好父亲、好爷爷。邻居也常常夸爷爷,当看到孤寡老人不便出门,爷爷总是帮他们买菜、做家务。

爷爷那一代人的经历是我们这代人无法想象的。可是,爷爷的奋斗精神,爷爷对工作的认真,爷爷的刻苦学习,爷爷对家人、对朋友、对邻居的关爱却让我看到了一个正直的人美好的品行。

爷爷在时,我和爸爸、妈妈一样爱爷爷,孝敬爷爷。爷爷走了之后,我会好好孝敬奶奶,也会好好孝敬父母。百善孝为先,我知道,爷爷最后能安详而去,也是因为我们大家对爷爷的爱给了爷爷很大的勇气和安慰。而现在,我看到爸爸、妈妈那样孝顺奶奶,陪奶奶散心、去旅行,我就知道以后应该如何孝敬他们了。

我也知道,对于已经离开我们的爷爷来说,我对爸妈和奶奶的孝敬,也就是对爷爷的孝敬。

爷爷去世后,我转学到了新学校。虽然我在澳门出生,但这是我第一次在这个城市真正扎根,在这里学习和生活。学校的老师、同学都对我很好,我很快习惯了这里的校园生活。我知道,看到我这么快就融入了澳门的生活,爷爷一定会在天国对着我微笑的。

年年春天,我们都会在案上摆上爷爷喜爱的水仙花。爷爷永远是我最敬爱的人,我把对爷爷的爱和想念写下来,希望爷爷能知道,我会努力的!孙女会以学业上的进步来告慰爷爷在天之灵,一定尽最大的努力,争取考上爷爷希望我读的那所大学。爷爷,您安息吧!

我的高一作文 篇4

刚刚过去的夏季,似乎仍在眼前。锅盖和锅钵之间的细语传入耳畔,伴随着我与母亲之间的时光。

窗外的夏意,如潮水般不停拍打着家中的窗户,煤气灶上的药锅得到了片刻的安宁,锅盖与锅钵紧密贴合,讲着说不完的悄悄话。手臂上的痘痘准时的和夏天一起到来,消耗着母亲的剩余假期。

“咔”这是煤气灶打开的声音,药锅的空隙被药草和或多或少的水填满着,睡意不断侵蚀着清醒的意识,满眼都是母亲在厨房里忙碌的身影。

“呲呲”锅盖和锅钵摩擦着,寻找着合适的契合点。往常一瞬间就好的事情,今天却显得格外的漫长。“呲呲”的声音不绝于耳,仿佛握住锅把的手不断颤抖着,似乎过了一个漫长的世纪,“吧嗒”一声,卡扣与卡扣紧紧贴合着。

随后母亲的身影在厨房中忙碌起来,“踢嗒”“踢嗒”母亲拖鞋的后跟与地上的瓷砖清脆地碰撞着。磕在厨房的桌子上,模糊的视线里全是母亲的身影,身边回响的是母亲拖鞋的声音。

“还没好吗?”我轻轻地询问着,刻意的压低了嗓门,生怕破坏了这种宁静安详的氛围。

“来了,来了。”母亲回答道,睁开眼,“呲呲”锅盖被母亲掀开,一股奇异的药香顿时充斥了整个厨房,一股苦味中夹杂着丝丝的甜味。

“叮”汤勺与锅盖相碰,“叮”母亲小心翼翼地将清亮的药汤勺入玻璃碗里,尽量避免发出声音,但还不免有些小小的碰撞。“你说人越老,就越不中用。打扰到你休息了?”母亲将碗放在我的面前,碗底与桌面相碰,亮绿色的药汤不断在碗中晃动着,投射下充满生机的光,干枯的叶子在汤中发出充满生机的光芒。

端起碗,将药汤倒入喉咙中,辛辣与苦涩的信息在舌尖传入脑海,艰难的咽下,母亲轻拍我的背部,还是像以前一样的安慰我。

“乖,没事,治病的。”母亲还是如小时候一样安慰着我,一年年的熬药,原来对药理一窍不通的她,此时对那些药名,各种药效,都了如指掌。

灶台上的`小火继续舔着锅底,锅盖与锅钵依旧在轻轻的碰撞着,这声音依然在我耳畔时不时的回响着,依然伴随着我与母亲的时光。

我的高一作文 篇5

当日子少了调料的时候,请不要否定它,学会发现水的清甜,你便会喜欢它。

——题记

喜欢这样的日子——和活力四射的母亲拌拌嘴,争论着杂碎的问题,嘴上抱怨着一尘不染的家,我喜欢有母亲的家。

可是在树叶都饱和了的梅雨季,母亲居然发了烧。“啊,好讨厌!”我冲老天爷喊了一嗓。“咋了,没事吧?”爸爸身围围裙,探出头。没错,得靠这个“无聊”的老爸熬过去了,一阵寒风吹过,心凉透了。爸爸几乎从不做家务,整天出去打球,要么就是盯着手机上的财经新闻到我身边“寒暄”几句:“认真做啊。”他是隐于市的“隐士”。

我望着隔壁房中无力的母亲,只好将埋怨藏起,做作业好了。三个小时的奋斗之后,我的肚子打起鼓点——吃饭时间到了。几乎不抱任何希望,准备下楼自己动手。咦!怎么有一桌子菜,啊,是奶奶来了!“奶奶——”我瞥了一眼卧在沙发上的爸爸,想找个救兵,“你奶奶又没来,乱叫啥!”爸爸没抬头。“嗯……想奶奶了不行?”我强装镇定,心里却早就不平静了,“爸爸烧的?怎么会!”爸爸幽幽地唤了一句:“别偷吃,得等你妈来了。”我微笑地望着那个不笑的男人,“还挺靠谱的嘛。”

妈妈下来了,我忙尝了一块肉,挺香;再是汤,不错!“一般”嘴里说着,手却已停不下来。一会儿,我就被电视吸引了去,回过神来,大闸蟹没了,妈妈一只,爸爸两只。哼!我有点火,去洗个手缓一缓情绪,回来便见碗中已有了一层醋,十余只鲜嫩的蟹脚肉安稳地躺着。父亲还在剥蟹脚,蟹肚却放着,“给你,壳里的肉先别吃。”我刚戴牙套,牙齿也吃不了硬的。我毫不客气地吃着,硬是将快流出的泪逼了回去,手却不停的颤抖着,也不知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吃完了饭,却发现父亲没怎么吃,待我们停下筷子,他才开始大口吃,只为了给我们吃好的,以前为何没发现?

第二天,一碗蟹年糕端到屋里,昨日没吃掉的部分,被细挑出来浮在年糕上,好香!一回头,父亲立着:“吃了做作业。”

父亲就是一碗水,无味但细品后,甘甜是从心里溢出来的,有父亲在,日子也似乎甜了,我好像也喜欢这甜甜的日子了。

我的高一作文 篇6

我现在可是越来越不讲究了。在食堂吃完饭,要是身上没带纸,我会找个“人烟稀少”的地方用“拉弓射箭”法通过衣袖解决嘴上的油和饭。当然,这种情况一般只限于星期五,快要回家换感觉衣服了嘛!

曾经买过一本书,叫《假装的艺术》,顾名思义,它的大概内容就是教你如何假装,如何假装成一个很有品的人,比如教授给你书皮学,让你背上几个格调很高知名度却不怎样的葡萄酒名,这样你就可以再众人面前侃侃而谈,俨然一个大学究,让人敬佩。

大概因为我是一个正直的人吧,这本书没翻几页就果断送人了。这是第一本让我极度憎恶的书,我的观念是:品味是装不出来的,哪怕上身古奇下身阿玛拉,倘若从嘴里吐出的不是有用的话而是痰,那么这还是一个下里巴人。

记忆中,我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打扮过自己,甚至没有刻意整理过头发,如果哪天早上一觉醒来发现头发翘得实在是不对称了,我才会打湿手捋一捋。正是如此,我也十分不习惯在我面前过分打扮的人。

新教材后面不都是配了一张光碟吗?有的人找到了用处,把它当镜子使。我旁边有一公,做起事说起话来大大咧咧风风火火,可没想到却也有一颗爱美之心。上一些课时,他便对着光碟,带着少年维特式的烦恼去挤脸上的青春痘。我在心里很不好意思地笑:“就这张脸,上边多一颗痘少一颗痘还真看不出差别咧。”

写这篇周记的时候,我脚上穿的是印有NIKE的毛绒拖鞋,身上穿的是实在不好意思穿到学校里面的几年前买的童装,可是我却不以为然,因为什么?因为不欺少年穷嘛!

我的高一作文 篇7

在初中的时总觉得高中离我是几百里后的事情,却不料时间过得太快,我还来不及珍惜初中那三年的时间,那三年的友谊就进入了高中。

如果说小学年少太无知不懂世界那么大也不知道未来会有那么多的烦恼,相信着世界有潮人这一类人,那么我认为小学是暖色的,因为它是我青春当中最天真的时期;如果说初中是刚刚进入青春期,我们都是十三四岁的少男少女还不太会为自己的前途未来所迷茫,走投无路那么我认为初中是彩色的,因为它承载我青春中抹不掉的时期;如果说高中是人生的一个转折点,因为你该为你的将来做打算,那么我认为高中是黑与彩所结合的,因为它代表着我们不再是小孩而是迈向大人的重要一步。

初中时期的好朋友很多个,下课的总是三五结伴地说着有的没的。初中时很讨厌学校,讨厌食堂却不曾想到中考真正结束的那一天却发现自己竟那么喜欢那个曾叫做“地狱”的学校还有那个班级。当时对未来还是迷茫的,不知自己读哪所学校如同迷路的儿童等待着一个人牵引他回家。

刚进入高中,曾很迷茫一切都和初中不一样了,好朋友也就那么一两个,接触的人和事物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再后来发现是自己成长了,以前交朋友如果能够一起玩就是好朋友了,而现在要的不仅是能玩得起来,还要真心交谈的人。“朋友不求交得多,但求教得精”这句话真的说到我心底儿去了。你的朋友再多,但你要相信真正在你落魄时候伸出援手的才是真的挚友,而在你风光时讨好你的只是狐朋狗友。狐朋狗友再多也抵不过一个挚友。朋友是你青春当中的一味添加剂,他会给你的人生画纸上增添出红、黄、蓝、黑,她会成为你离开家后坚强的后盾。未来的十几年中,你的朋友会越来越少你人生的色彩也将变得单一,在你还未老去时请保持住自己青春的颜色!

“青春”这一词是无形的,但它总会出现在有形当中。比如当你听到别人说你居然长这么大了,你会发现自己真的已长大了,你的父母已满头白发,这就是“青春”。

我的高一作文 篇8

残阳如血般浓艳,挂在西边的天气,走向家中,身前是一道长而孤独,散发着失败、绝望、悲伤的影子。

随着金属碰撞的声音,家门开了,都坐在窗边的椅子上,陷入了沉思,明明自己已经很努力了,为什么……也许,上天就是如此爱捉弄人,给你一个七彩的泡泡,未冲上云霄,“嘭”一声便幻灭了……

只觉得脸上一凉,把我带回现实中,望向窗外,原来下雨了,已是秋季,万叶枯黄是多么悲寥,微风一过,带来雨花,很是冰凉。

只见雨先是细细地下着,如春天的牛毛般的细雨,落入地是无声的,不正如果,丝毫的不起眼,落地无声。

乌云不时飘过几缕,差不多过了几分钟,雨下的渐渐大了,如豆大般的雨从天空急落,顿时,一切仿佛活了,“哔哩啪啦”各种声音都是那么有力,清脆。

雨滴在窗上,“嘭”碎成雨花,便又滑落,是那么清脆有声,心中的静湖也圈起来了。

雨儿还在下着,如一个个精力旺盛的孩子,叫着喊着不断地玩着。

微风吹过,“呜呜”声响,树叶“沙沙”作声,似为雨儿欢呼,使叶儿变得更加的绿油油,“啪啪”这是雨儿滴落在沥青路上的欢快声,由起先的掷地无声,随着时间的积蓄,迸发出一种呐喊声、欢呼声,让那些瞧不起他们的人闭嘴,不是天空飞过几只鸟儿,雨儿已经打湿了毛发,还不时抚抚身子,仿佛被打痛了,站在阳台上抖动着毛发,望向这场雨,眼中也闪现出了恐惧,而我心中却不胜得意与欢喜。

依旧坐在窗边,听着这雨儿交响曲,它让我明白了,一开始的掷地无声是适时的忍让与积蓄,到后来的雨儿交响曲,则是让那些世间俗物瞧瞧他们的风范,雨声首先可能很小,但随着时间的积蓄喷薄而出。

这雨儿交响曲时刻在我的心头萦绕,一时的失败算什么,只要不懈的努力,终有一天,会气场全升,强势归来。

这场雨儿交响曲,让我的心从起先的死寂、失落,到现在的自信,即使那七彩泡泡破碎,但也有响亮的声音。在成长的道路上,挫折不可能没有,它一直存在着,万事得坚持。窗外的风雨声是伴我成长的声音,让我开始不再迷茫、不再徬徨……